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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資訊產品環保使用期限特指環境品質安全的期限,僅指電子資訊產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不致發生外泄或突變從而對環境造成污染或對人身、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期限。環保使用期限不等於安全使用期限,不包含因電性能安全、電磁安全等方面因素所限定的使用期限。環保使用期限可以小於也可以大於產品的安全使用期限。
為了對消費者和製造商負責以及實現保護環境的目的,設定“電子資訊產品環保使用期限”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環保使用期限是產品在正常環境條件下使用的環保使用期間,而非極端環境下使用的環保使用時間。電子資訊產品的環保使用期限由製造商或進口商自行制定,主要考慮到企業對自己生產的產品比較清楚,更容易制定出產品合理而科學的環保使用期限。如果企業將自己產品的環保使用期限制定得比較長,則承擔責任的時間就會比較長;如果制定的期限比較短,則失去一定的市場競爭力。因此,企業必須客觀、科學地制定自己產品的環保使用期限。
在中國,與電子資訊產業有關的行業協會有十幾個,幾乎所有的電子資訊產品生產企業都有自己的行業協會,每個協會對本行業產品的平均技術都有一個比較清晰的瞭解,行業協會代表了行業整體,而非某一個企業,因此,由行業協會制定本行業產品的環保使用期限的指導意見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和客觀性,資訊產業部鼓勵這些行業協會自行制定本行業產品的環保使用期限的指導意見。向資訊產業部備案,主要是為了政府主管部門瞭解行業的整體情況以及實現對行業的監管。
環保使用期限不需要政府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