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因考量電子電器的廢棄物總量每年持續增長,為降低此廢棄物環境破壞的潛在風險,於 2002 年 4 月提出兩個兩項指令- WEEE 與 RoHS 的草案,並於 2003 年 2 月正式對外公佈,目的是防止電子和電器產品中有害物質的含量損害保護環境與消費者健康,RoHS 指令是出口歐盟市場必定要注意的綠色法規。
2006 年 7 月 1 日正式實施,是銷往到歐盟電子和電器類相關產品製造商、零售商和供應商都必須遵守的一個強制性法規。而一般業界常稱的 RoHS 2.0 指令,指的就是 2011 年 7 月 1 日 RoHS 指令修訂版 - Directive 2011/65/EU。主要目的是針對電子電器類產品中的限用物質含有濃度,包含鉛 (Pb)、鎘 (Cd)、汞 (Hg)、六價鉻 (Cr6+)、多溴聯苯 (PBBs) 和多溴聯苯醚 (PBDEs),前述的項目其濃度值必須低於 RoHS 指令之限值要求,每單一材質限值為 0.1% 或 1,000ppm,特別注意,鎘的限值是 0.01% 或 100ppm。
2015 年 6 月 4 日,2011/65/EU 指令被 (EU) 2015/863 號指令修訂,新增了 4 項鄰苯二甲酸鹽 (業界常稱塑化劑),使得最新的禁限用物質清單總數增加到 10 項。正式執行日期為 2019 年 7 月 22 日之前,第 1 至 7 類、第 10 類和第 11 類產品需要符合要求。第 8 類和第 9 類產品 (醫療設備和監控儀器) 需要在 2021 年 7 月 22 日之前符合要求。
然而 2018 年 2 月 9 日歐盟再一次啟動新的 RoHS 修訂計畫,即所謂 RoHS 評估修訂 Pack 15,除了審查限用物質清單之外並根據指令 2011/65/EU 評估新的豁免申請,所以業界稱此次修訂為 RoHS 3.0。歐盟 RoHS 委外調查機構德國應用生態研究所 (Oeko-Institut) 於 2021 年 3 月 2 日公布 Pack 15 結案報告,其中針對新增限用物質的部份,建議新增中鏈氯化石蠟 (MCCPs) 及四溴雙酚 A (TBBP-A) 於 RoHS 指令附錄 II 限制物質清單。
限用物質 | 均質材料中物質的最大允許濃度 |
---|---|
鎘 | 0.01% |
鉛 | 0.1% |
汞 | 0.1% |
六價鉻 | 0.1% |
多溴聯苯 (PBBs) | 0.1% |
多溴聯苯醚 (PBDE) | 0.1% |
鄰苯二甲酸二 (2-乙基己基) 酯 (DEHP) | 0.1% |
鄰苯二甲酸丁苯甲酯 (BBP) | 0.1% |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 0.1% |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DIBP) | 0.1% |
歐盟將根據後市場抽驗、海關查驗、生產者及經銷商自行通報等資料來源,每周發布 RAPEX (Rapid Alert System for dangerous non-food products, 具危險性且非食品類產品-快速警示通報系統) 通報。各個歐盟成員國都立下規則適用於違反本規範的處罰,並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例如:商品上下架、處以罰金、判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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