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專區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 旨在為進入歐盟的高碳排產品於生產過程中排放的碳定價,並鼓勵非歐盟國家以更友善環境的方式進行工業生產。CBAM 於2023年至2025年為法案過渡期,2026年正式實施,並自2027年開始每年9月30日前申報。

現行法令(指令)編號、公告實行日期與主管機關

  • 現行法令(指令)編號:Regulation (EU) 2023/956、Regulation (EU) 2025/2083 (合併執行)
  • 主管機關:歐盟執行委員會 (European Commission) 負責總籌協調制定法規,而執行面則由各歐盟會員國指定其主管機關(competent authority)負責執行。
  • 過渡期:2023/10/1~2025/12/31
  • 正式施行:2026/1/1

管制產品與對象

過渡期 (2023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每季申報一次
  • 歐盟進口商(報關代表人) 依出口商提供資訊,每一、四、七、十月底前提交申報資料
  • 提交申報資料不需經第三方查證

正式施行 (2026年1月1日起):

  • 每年申報一次 (首次申報為2027年)
  • 僅限授權申報人依出口商提供資訊,每年九月底前提交申報資料
  • 提交申報資料需經第三方查證
  • 需繳交CBAM憑證,第三國/地區繳交碳稅費文件可用於抵免
     

CBAM申報資料

目前歐盟已公布CBAM需提交的報告格式,會由歐盟進口商作為CBAM授權申報人,負責向非歐盟的生產者蒐集資料、並登錄至CBAM平台(CBAM Registry)。正式實施期間,申報CBAM資料至少包含以下資訊:

✅ 生產工廠資訊 (生產者、生產工廠名稱、地址、識別碼、UN/LOCDE)  ✅ 產品碳含量 (直接與間接產品碳含量、係數)
✅ 特定產品揭露事宜 ✅ 碳定價
✅ 生產技術資訊 ✅ 第三方查證報告

 

資料來源: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精選問答30題

CBAM計算範疇

CBAM要求申報的產品碳含量範疇包含:

  1. 產品於廠內製程之直接排放
  2. 產品製程相關用電之間接排放
  3. 產品中受CBAM列管的原物料與前驅物之排放

憑證與費用

出口地區的業者將資料提供給CBAM授權申報人(即歐盟進口商)後,由申報人向CBAM主管機關購買憑證。第一次正式申報需2027/9/30前完成,故申報人須在期限內往CBAM登記帳戶內,存入與進口產品碳含量對應的憑證張數。

未能完成CBAM申報之罰則

根據CBAM要求,申報人應在每季度末確認帳號登錄的CBAM憑證數量至少對應50%排放量。若未能於每年9月30日前提交前一年進口產品排放量,將會被開高額罰款,並且繳完罰款仍需履行支付CBAM憑證的義務。嚴重者,有可能影響其准入市場的資格。

 

常見問題

A.

您可以根據目前貨品的CN code (Combined Nomenclature codes),確認產品是否列入CBAM法案所列出的產品清單;或是前往國貿署的綠色貿易資訊網 「CBAM列管貨品查詢」平台,只要輸入產品稅則號碼前6碼,即可查詢產品是否列為CBAM列管貨品。

A.

由於CBAM碳含量計算方式和要求,與ISO14067規範之產品碳足跡計算方法有差異,仍需要根據CBAM申報表單要求進行填報。

A.

2026年起數據需要接受第三方單位查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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