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市場
歐盟理事會於2024年12月16日正式批准包材與包材廢棄物法規,這項新法規將在2025年2月11日生效,並於2026年8月12日開始適用。
該規則旨在減少產生的包裝及廢棄物數量,同時降低對初級原材料的使用,並促進向循環、可持續及具競爭力經濟的轉型。新法規取代《包裝與包裝廢棄物指令》(PPWD),進一步協調各國的措施,從而加強內部市場的運作,尤其是在二次原材料、製造、回收及重複使用方面。
根據「包材與包材廢棄物法規」Article 3 的定義,「包材」意指「不論何種材質,用於包裝、保護、掌控、運送或展現產品,並可根據其功能、材質和設計進行區分的物品。」。
加總 < 100 ppm
2026/8/12起,針對食品接觸包材管制限值: PFAS個別含量<25ppb(不含聚合性PFAS) PFAS總含量 <250ppb(不含聚合性PFAS) PFAS個別含量<50ppm(含聚合性PFAS)
*接觸敏感塑膠包裝及一次性塑膠飲料瓶另有不同含量規範。
包材廠商應對包材產品提供相關證明確認符合歐盟包材法規之相關規定,這可以是測試結果及驗證稽核的舉證;使用相關包材來包裝或保護最終產品的業者,也需確認供應商提供的確認文件。SGS為您準備完備的包材法規解決方案,歡迎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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