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型物質是屬於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Per/Polyfluorinated alkylated substances, PFAS)中的一大類,可被做為界面活性劑,具有良好的疏水及疏油特性,被應用在多種工業用途中,然而這些物質會對人體與環境造成危害,故世界各市場主管機關逐漸將其列入管制。
全氟羧酸(Perfluorocarboxylic acid, PFCA)與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指的是化學式具有通式為CnF(2n+1)-COOH、CnF(2n+1)-COOX’或CnF(2n+1)-X的化合物,其中X’=任何基團;X=除了F、Cl與Br組成的任何基團,其化學結構式主要由碳原子與氟原子鍵結所組成,高強度的碳-氟鍵結促成了這類型物質的極端穩定性。這類型物質是屬於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Per/Polyfluorinated alkylated substances, PFAS)中的一大類,可被做為界面活性劑,具有良好的疏水及疏油特性,被應用在多種工業用途中,然而這些物質會對人體與環境造成危害,故世界各各市場主管機關逐漸將其列入管制。
全氟羧酸(PFCA)家族介紹
提到PFCA, 一定少不了提到相關大家長 PFAS,PFAS的化學品「家族」非常龐大,這些以氟為基礎的化合物有超過4700種。 PFCA以及親戚 PFOS 和 PFOA都是其中的一員,用一個簡單的圖表就能讓你了解它們彼此的關係。
為什麼世界各地要開始關注全氟羧酸(PFCA)與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呢?
♦全氟羧酸(PFCA)與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的用途廣:
全氟羧酸(PFCA)與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由於具有穩定及疏水疏油特性被廣泛應用在不粘廚具生產中的界面活性劑、電線絕緣層、外科植入物、水管密封膠帶、半導體製造中的微影或蝕刻製程、消防泡沫、防水、抗污及不沾塗料等,同時亦被泛用在含氟聚合物和氟橡膠的生產。說到全氟羧酸(PFCA)化合物受到國際廣大關注的原因那麼就不能不提到以全氟羧酸(PFCA)做為原料之一來合成的『聚四氟乙烯(Polytetrafluoroethylene, PTFE)』,聚四氟乙烯(PTFE)具有抗酸抗鹼、耐高溫(與其他聚合物相比)、抗各種有機溶劑的特點,由於其優異的特性,被應用在多種工業或商業用途中,尤其是防水、抗污及不沾塗料。
♦世界著名的全氟辛酸(PFOA)汙染事件:
聚四氟乙烯(PTFE)是1938年由杜邦公司的Dr. Plunket所發現,Dr. Plunket在嘗試製作新的氟氯碳化物時所意外合成得到。在合成聚四氟乙烯(PTFE)的製造過程中會使用全氟羧酸(PFCA)化合物中的全氟辛酸(Perfluorooctanoic acid, PFOA)作為界面活性劑,而在製程結束後全氟辛酸(PFOA)會殘留在所合成的聚四氟乙烯(PTFE)與反應廢棄物中,也就是全氟辛酸(PFOA)的殘留導致了一場世紀的環境汙染事件。杜邦公司在經過數年間的研究,於1949年將聚四氟乙烯(PTFE)註冊商標為Teflon(鐵氟龍),在1951年開始於華盛頓工廠開始大量生產,其中合成過程所需要的原料全氟辛酸(PFOA)則是由3M公司供應,自此聚四氟乙烯(PTFE)開始被廣泛的應用在各個領域中為企業獲得驚人的收益,但也因聚四氟乙烯(PTFE)的大量製造及使用,使得隱藏在檯面下的問題慢慢浮出檯面。
1968年Dr. Taves首次在人的血清中發現有兩種形式的有機氟化物,1976年Dr. Taves等人辨識了人血中含有全氟辛酸(PFOA)的存在,這項研究發現引起3M公司及杜邦公司的關注,並開始私下進行全氟辛酸(PFOA)對動物、人及環境之影響的相關研究,1978年3M公司在產線工人的血液中檢測到PFOA,1984年杜邦公司在華盛頓工廠附近的飲用水中發現全氟辛酸(PFOA),在1980-1987年之間3M公司與杜邦公司持續的對全氟辛酸(PFOA)進行研究,雖然已經發現全氟辛酸(PFOA)會累積在自然環境中並對生物體造成不良影響,但在巨大的利益面前,聚四氟乙烯(PTFE)仍被大量製造及使用。
直到1999年杜邦公司因長期將含有全氟辛酸(PFOA)的反應廢棄物掩埋到垃圾掩埋場中導致附近的農場牛隻死亡而遭到起訴,整起事件才漸漸受到政府的關注。2000年3M公司宣布基於負責任的環境管理原則要開始淘汰全氟辛酸(PFOA)及其相關物質,2002年美國環保局(EPA)將全氟辛酸(PFOA)影響健康的研究數據進行優先審查,並在審查後發現該物質具有潛在的生殖及發育毒性,2004年美國EPA開始對杜邦公司的有毒物質違規行為採取執法行動。
國際常見法規管制全氟羧酸(PFCA)與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的相關規範:
鑒於這起世界著名的持久性有機汙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 POPs)的汙染事件,引起國際對全氟羧酸(PFCA)與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的關注度,各地區主管機關陸陸續續將其納入化學品相關法規進行監管,以保護各國家與地區公民與環境。面對各市場主管機關不同的法規規範,SGS為您整理國際常見管制成品中含有的全氟羧酸(PFCA)與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之法規如下:
歐盟:
- EU REACH (Regulation (EC) No 1907/2006)
- 危險物質清單Annex 17-管制物質、混合物與成品中以下物質濃度,超過限制濃度即禁止販賣:
- C9-C14 全氟羧酸(PFCA)與其鹽類總濃度: 25 ppb
- C9-C14 全氟羧酸(PFCA)相關化合物總濃度: 260 ppb
- 高關注物質SVHC-管制成品中以下物質濃度,超過濃度需依據法規執行後續動作(詳細內容):
- 全氟辛酸(PFOA)、全氟辛酸銨(APFO)、全氟壬酸(PFNA)與十九氟癸酸(PFDA)及其鈉和銨鹽各個物質濃度: 1000 ppm
- EU POPs (Regulation (EC) No 2019/1021)
- Annex I-管制物質、混合物與成品中以下物質濃度,超過限制濃度即禁止販賣:
- 全氟辛酸(PFOA)與其鹽類總濃度: 25 ppb
- 全氟辛酸(PFOA)相關化合物總濃度: 1 ppm
英國:
- UK REACH (The REACH etc. (Amendment etc.) (EU Exit) Regulations 2020 No. 1577)
- 危險物質清單Annex 17-管制物質、混合物與成品中以下物質濃度,超過限制濃度即禁止販賣:
- 全氟辛酸(PFOA)與其鹽類總濃度: 25 ppb
- 全氟辛酸(PFOA)相關化合物總濃度: 1 ppm
- 高關注物質SVHC-管制成品中以下物質濃度,超過濃度需依據法規執行後續動作:
- 全氟辛酸(PFOA)、全氟辛酸銨(APFO)、全氟壬酸(PFNA)與十九氟癸酸(PFDA)及其鈉和銨鹽各個物質濃度: 1000 ppm
加拿大:
- SOR 2016-252
- 管制物質、混合物與成品中禁止含有以下物質:
- 全氟辛酸(PFOA)與其鹽類與先驅物
- C9-C20 全氟羧酸(PFCA)與其鹽類與先驅物
美國:
- 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 (TSCA)
- 管制成品上的表面塗層,若含有以下物質則口商在從事進口或加工這些物質前至少90天通知美國環境保護局(EPA):
- 長鏈全氟烷基羧酸鹽(LC-PFAC)
- 全氟辛酸(PFOA)與其鹽類
- Model Toxics in Packaging Legislation (TPCH)
- California Proposition 65 (CP65):
- 管制暴露於消費性產品中之有害物質,包含吸入,吞入,皮膚接觸或其他暴露途徑,超過安全庇護值要求提供警語標示:
日本:
- Chemical Substances Control Law (CSCL):
- 管制特定產品,如: 抗水、抗油的紙、紡織品及衣服、清潔劑、半導體製造的抗反射劑、油漆、清漆、膠黏劑、滅火器…等,含有以下物質將禁止進口:
越南(草案,預計2023年1月1日生效):
- National Technical Regulation (draft):
- 管制物質、混合物與成品,以下物質超過限制濃度即禁止販賣:
國際上,除了管制全氟羧酸(PFCA)與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外,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中的全氟辛烷磺酸(Perfluorooctane sulfonates, PFOS)、全氟己基磺酸(Perfluorohexane Sulfonate, PFHxS)…等其他相關化合物也同樣在各國家與地區法規中被管制,若您有任何疑問,歡迎您與SGS聯繫,由SGS為您解惑國際常見法規相關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