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市場

WEEE

Directive on the Waste Electronics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

歐盟廢電子及電器設備(WEEE)處理指令

 

歐盟在2003年2月通過的一項環保法令,主要針對日益增多之電子及電器設備廢棄物進行妥善回收處理以減低環境負荷,並提升資源再利用之比例,以降低產品對環境之衝擊。

現行法令(指令)編號、公告與實行日期以及主管機關

  • 現行法令(指令)編號:DIRECTIVE 2012/19/EU
  • 公告日:2003/2/13,2018/6/14 (最新更新日期)
  • 實行日:2006/7/1
  • 歐盟委員會:歐盟委員會 (European Commission)

管制產品或範圍

自2018年8月15日起,電子電機設備重新分類成附錄 III 的6大類產品,並採取開放式範圍:

  • 溫度調節設備。
  • 視頻及監控設備 (螢幕面積大於100 平方公分)。
  • 燈。
  • 大型設備 (任一邊長大於50公分)。
  • 小型設備 (任一邊皆小於50公分)。
  • 小型資訊及電信設備 (任一邊長皆小於50公分)。

規範內容

WEEE指令(Directive on the Waste Electronics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要求生產者必須負起收集、回收並妥善處置廢電子電機產品之責任。WEEE指令修訂版規劃自2018年8月15日起將電子電機設備重新分類成6大類(附件三)。修訂後的WEEE指令涵蓋各類電器和電子設備(除非列於指令第二條(3)及(4)項目中之排外應用)。WEEE指令修訂版針對再生(Recovered)目標作了重大修訂,各成員國須確保生產者達到附件五訂立的最低目標。以下為2018年8月15日後,生產者需達到的再生目標。

產品總類(Category) 再使用(re-use)及再利用率(recycled) 再生率(recovered)
溫度調節設備 80% 85%
視頻及監控設備(螢幕大面積大於100平方公分) 70% 80%
80% N/A
大型家電用品(任一邊長大於50公分) 80% 85%
小型家電用品(任一邊長皆小於50公分)% 55% 75%
小型資訊及電信設備(任一邊長皆小於50公分) 55% 75%

排外的特定項目

WEEE指令第二條(3)及(4)項目中之排外應用:

本指令不適用於下列 EEE 中的任何一項

  1. 國防為目的的軍用設備。
  2. 排外設備中的部分設備-安裝後才有功能
  3. 燈絲燈泡
除第上述規定的設備外,自2018年8月15日起,本指令不適用於下列EEE:
  1. 運送到外太空的設備。
  2. 大型固定工業工具。
  3. 大型固定裝置。
  4. 客貨運輸工具,不包括兩輪電動車。
  5. 非公路使用移動機械設備。
  6. 商業之間(B to B)研發的設備。
  7. 具有感染性之醫療設備和體外診斷醫療設備,以及主動植入式醫療設備。

有無罰則或稽查機制

各成員國應立下規則適用於違反本規範的處罰,並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確保他們的實施。被提供處罰,必須是有效的,適度和勸阻。

常見問題

產品回收比例評估報告
  • 產品拆解程序建立。
  • 產品3R (re-use, recycled, recovered) 評估。
產品拆解手冊
  • 產品拆解圖示及流程
  • 連結型態、數量
  • 各部位拆解時間統計
  • 拆解使用工具
  • 產品中WEEE Annex VII 項目對應位置
  • 產品3R比例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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