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正在考慮建立一個涵蓋 EU REACH 法規所有層面的合規性規範和有針對性控制的綜合稽核系統,以加強和協調整個歐盟成員國間的法律執行。該系統將隸屬於新建立的 European Audit Capacity (EAC) 成為歐盟執行機構計畫修改執法規定的一部份…
2021 年 RAPEX 歐盟各國通報比例不均,使各會員國營運商之間存在貿易不公平的問題
多年來,歐盟各成員國存在法規執法可用資源上的差異,因此造成各成員國在進行法規符合性稽查的政策和力道不同。依據歐盟委員會發布的 2021 年 RAPEX 年度報告內容, 2021 年歐盟委員會總共收到 2142 件違規產品案例通報,其中:
- 約 26% 違規產品 (554 件) 通報來自德國
- 約 10% 違規產品 (212 件) 通報來自法國
- 約 8.5% 違規產品 (182 件) 通報來自瑞典
- 約 7.6% 違規產品 (162 件) 通報來自匈牙利
- 約 7.4% 違規產品 (158 件) 通報來自波蘭
從 2021 年 RAPEX 年度報告內容中可以發現:僅上述 5 個國家所通報的違規產品案例即佔 2021 年總通報件數的 60%。這情況使得各會員國運營商之間存在貿易不公平的問題,同時也因為無法廣泛稽核,導致產品違反法規事件層出不窮,如: 消費性產品含有危害物質通報在去年就佔 RAPEX 整年度通報中 25%、75% 線上銷售產品至少不符合相關歐盟化學品法規中一項要求…等。
歐盟委員會請調查機構進行研究,並協助建立一綜合稽核系統,提出三種稽核方案
歐盟委員會為了解決上述的問題,特別請調查機構 Milieu 進行研究協助建立一綜合稽核系統,其該系統稽查範圍涵蓋所有層面,如: 網絡銷售、進口商品、分類和標籤、化學物質限制等已知高風險違規領域。在 2022 年 5 月 24 日調查機構 Milieu 發布最新的研究報告,研究報告中提出以下三種建議方案進行稽核:
- 鎖定特定目標稽核,如: 由 safety alerts 或對特定法規執法反復出現的問題進行的針對性檢查
- 在 EU REACH 法規中建立新的 Annex 規定執法標準
- 通過一項全新的法規,該法規不僅為 EU REACH 制定執法標準,還為物質與混合物分類、標示與包裝法規 (CLP)、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法規 (POP) 和事先通知同意法規 (Pic) 製定執法標準
該系統未來將隸屬於新建立的 European Audit Capacity (EAC) 成為歐盟執行機構計畫修改執法規定的一部份,期望加強和協調整個歐盟成員國內的 EU 法律符合性。
資料來源:European Commission Safety Gate、Milieu report
建議企業進行風險管控、提前佈署!以及常見誤解釐清
雖然目前稽查系統的稽查模式尚未定案,但可以從歐盟委員會近期的動態中 (歐洲委員會在高級別圓桌會議商討建立『吹哨人』監督機制 與 歐盟會員國舉報違反REACH與POPs法規RAPEX案例分享) 觀察到,歐盟委員會傾向逐漸加強管制產品法規符合性要求的稽查力道,建議企業針對自家產品含有的禁限用化學物質進行風險管控。
另外,一般常有的企業誤解認為測了 SVHC 就符合 EU REACH 法規要求,其實不然!在 EU REACH 法規中,若貴公司產品屬於 SVHC 和 Annex 17 的列管範圍,必須同時符合 SVHC 和 Annex 17 要求,不是擇一喔!針對歐盟法規符合性要求,SGS 為您提供完整測試與其他相關服務,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