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包裝與包裝廢棄物法規》(PPWR,Regulation (EU) 2025/40) 自2026年8月12日起分階段適用,部分細則仍待制定。本文整理PPWR法規時程、會員國監管動態、技術文件與EU符合性聲明(DoC)準備重點,協助輸歐企業布局包材合規管理。
歐盟PPWR已開始適用,企業為何需要立即啟動包材合規管理?
歐盟包裝及包裝廢棄物法規(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 PPWR, Regulation (EU) 2025/40)自2026年8月12日起分階段適用,歐盟包裝管理進入新階段。
對輸歐企業,PPWR不只影響包材選用,也涉及化學物質限制、再生材料含量、可回收性、包裝設計、標示及技術文件。
PPWR雖已適用,部分配套法規仍在制定。企業除確認已生效要求,也應追蹤尚未定案的實施及授權法案,避免因包裝設計、文件或供應鏈資料不足而增加合規成本。
歐盟PPWR最新進展:5大配套法規持續推進
包裝關注物質(SoC):約700項物質草案進入評估
歐洲化學總署(ECHA)於2025年公開徵集包裝物質資料,並於2026年就約700項SoC草案徵求利害關係人回饋;列入草案不代表新增禁限用義務。歐盟委員會須於2026年底前提出包裝關注物質報告,後續可能推動「物質限制」或「回收設計要求」。
再生塑膠含量:計算與驗證方法待定
PPWR第7條涉及再生塑膠含量計算、驗證方法、回收技術永續條件及非歐盟進口再生材料的等效認定。前期意見徵詢於2026年9月16日結束,歐盟規劃於2026年底前完成配套法案。
計算與驗證方法尚未定案,企業宜先保存來源、用量及生產紀錄等底層資料,以便依最終方法重新計算。
包裝最小化:重量、體積與空隙設計將受關注
歐盟委員會應於2027年2月12日前,要求歐洲標準組織制定或更新包裝最小化調和標準。標準應針對最常見的包裝類型與形式,訂明重量及體積上限,並於適用時規範壁厚與最大空隙;企業可先檢視包裝重量、體積及維持必要功能的設計。
重複使用包裝:最低循環使用次數待訂定
PPWR要求重複使用包裝在正常、可合理預期的使用條件下,具備多次循環使用的設計能力。
歐盟委員會須於2027年2月12日前採納相關授權法案,針對常見的重複使用包裝形式,訂定最低循環使用次數。
PPWR各市場監管進展:歐盟8個會員國有哪些合規要求?
共同原則:PPWR直接適用於所有歐盟會員國,但生產者登錄、延伸生產者責任(EPR)、生產者責任組織、授權代表及申報,仍須在PPWR框架下依各會員國制度辦理;既有國別標示能否續用,須依PPWR及過渡規定確認。
目前部分會員國已發布相關指引或啟動監管措施:
此外,歐盟會員國須於2027年2月12日前制定違反PPWR的處罰規則,並建立必要的執行措施。
跨國/地區銷售企業符合PPWR共同要求,不代表已完成各會員國的EPR登錄與申報,仍須依銷售市場逐一確認適用制度。
PPWR包材合規怎麼做?
因應PPWR分階段實施,企業應從包材資料管理、適用性評估及合規文件建置著手,建立包材管理流程。
(I). 確認企業角色與責任(Art.15-23)
依供應鏈及品牌安排,確認企業屬於製造商、進口商或經銷商,另判定EPR生產者身分。製造商負責符合性評估、技術文件及EU符合性聲明;進口商與經銷商須履行各自的查核義務。
(II). 完成合規要求(Art.5-12 & 38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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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完整包材清單
納入SKU、包裝層級、包材組件、材料、重量及供應商等資料。
2
拆解所有組件
納入所有容器、蓋、封口、標籤、套、油墨、塗層、黏著劑、內襯與緩衝材料,避免只評估主要包材。
3
蒐集供應商證據
取得材料組成、重金屬、PFAS、再生含量、食品接觸、可回收性與堆肥性資料,並訂定有效期限及變更通知要求,維持證據完整性。
4
建立技術文件
依Annex VII要求,為每一packaging type保存包裝說明、BOM、設計圖、適用標準、風險評估、測試報告及生產控制資料。
5
準備EU符合性聲明(DoC)
依Annex VIII要求,簽署符合性聲明,並與相對應的技術文件、包材版本及投放市場日期連結。
6
保存文件與備查
一次性包材保存5年,重複使用包材保存10年;主管機關要求時於10日內提供相關文件。
尚未生效的PPWR要求,企業可以提前準備什麼?
除已適用規範,企業也應預評估即將實施的要求。
建議優先關注以下方向:
1
優先處理高風險包材
包括食品接觸包裝、含氟塗層、多層複合結構、黑色塑膠、難分離黏著劑及缺乏材料資訊的包材。
2
未來要求差距分析
針對可回收性、再生含量、包裝最小化、空隙率、重複使用及堆肥性進行差距分析。
3
預留標示彈性
包裝版面先預留EU既有圖示、QR code、DRS、reuse及標示空間,待實施法案定案後再完成標示圖形。
4
建立變更控制
材料、供應商、重量、油墨、黏著劑、PCR比例、包裝尺寸或法規更新時,應重新檢查測試報告、技術文件、DoC與標示。
及早建立管理流程,有助降低法規更新後重新測試、修改包裝或補充文件的成本。
SGS如何協助企業準備PPWR測試、技術文件與DoC?
因應PPWR要求,企業除測試報告,也需要支持技術文件與環境宣稱的完整證據。SGS可提供以下佐證資料,支援PPWR技術文件與DoC準備:
技術文件與聲明書資料缺口分析
SGS將持續追蹤PPWR及配套規範,協助企業掌握包材標示、再生含量、關注物質及包裝最小化動態,辨識受影響包材,並將法規要求轉化為合規與改善行動。
您的包材是否已符合PPWR要求?技術文件與EU符合性聲明是否準備完整?
歡迎聯繫SGS,了解PPWR包材測試、再生含量驗證、可回收性評估及合規文件支援服務。
PPWR常見問題FAQ
Q1:PPWR已經正式實施了嗎? +
PPWR自2026年8月12日起分階段適用,但包材標示、再生含量計算及部分循環設計配套規範仍在制定,企業應依各條文適用日期準備合規。
Q2:PPWR是否適用於所有出口至歐盟的包裝? +
PPWR原則上涵蓋投放歐盟市場的各類包裝,企業須依包裝用途、材料、供應鏈角色及個別條款,確認適用要求與可能的例外規定。
Q3:PPWR的技術文件與EU DoC有什麼不同? +
技術文件是包裝符合性判定的佐證,包含材料資訊、測試報告與風險評估等;EU DoC是基於前述資料及證據支持所撰寫的符合性聲明,兩者具有佐證與聲明之關係,相關資訊應保持一致。
Q4:已經符合PPWR,還需要辦理EPR登錄嗎? +
仍須確認是否負有EPR登錄義務。符合PPWR的包裝要求,不代表已完成EPR登錄及申報;相關登錄及申報仍由各會員國依歐盟架構及當地規定執行。企業應依包裝投放市場的會員國及供應模式,判斷是否屬於法規定義的「生產者」,並確認及履行相關義務。
Q5:企業現在應優先準備哪些PPWR合規資料? +
建議優先建立完整包材清單、確認企業責任、蒐集供應商與測試證據,建立技術文件及EU DoC管理流程,並追蹤尚未定案的配套規定。
備註:本文整理截至2026年10月的PPWR法規及配套進展。相關規範、實施日期及會員國要求仍可能更新,實際適用情形應以歐盟及各會員國主管機關最新正式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