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公告 - 新增RoHS附錄III 第9(a)-III項排外條款
針對RoHS 豁免申請評估的研究結論,製冷劑溶液中替代六價鉻目前在科學和技術上是不可行的,而其他消除了鉻酸鈉形式的六價鉻使用的加熱技術並不能提供同等的功能和性能,氣體吸收式熱泵確實可以提供比冷凝鍋爐技術更高的能源效率,並可以減少碳排,符合歐盟RoHS指令2011/65/EU Article 5 豁免條件,因此在指令的附錄 Ⅲ 中新增關於六價鉻的豁免條款9(a)-Ⅲ
2023年1月26日,歐盟官方公報正式發佈Commission Delegated Directive (EU) 2023/171,新增 RoHS指令(2011/65/EU) 附錄III第9(a)-III項排外條款,此項更新自公告後的第20天生效。
歐盟各會員國應在2023年8月31日前調整相關法令並公告,且於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增內容如下:
豁免項目 |
應用範圍及日期 |
9(a)-III |
六價鉻作為空間和水加熱的氣體吸收式熱泵碳鋼密封迴路工作流體的防腐劑,其重量不超過冷卻溶液0.7% |
適用於第1類
到期日為2026年12月31日 |
資料來源:(EU) 2023/171 (詳細內容請參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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