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化學品管理及安全規則(印度REACH)
印度於2020年8月發布第五版化學品管理及安全規則草案(印度REACH)
主要目的如下:
- 針對物質、混合物中的物質、還有成品中的物質的註冊、通報、禁限用還有包材標示訂定出規則
- 規定了製造、處理和 危險化學品的進口和化學品的準備和管理。
以達到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
針對化學品或者成品相關要求,於該規則第三章(Chapter III)清楚描述,以下針對各項訴求,做簡單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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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次通報: 規則生效後一年開始,180天內完成通報,該時間區間也稱之為初次通報區間(Initial Notification Period)
- 既有化學物質通報: 進口商,製造商或者國外廠商授權代表,需針對既有化學物質每年大於1頓在上述第一點規定初次通報區間內完成
- 新化學物質通報: 進口商,製造商或者國外廠商授權代表,需針對新化學物質每年大於1頓需在初次通報區間之後,上市前60天完成
- 進口商,製造商或者國外廠商授權代表,需針對schedule II 清單中任一物質每年大於1頓進行註冊
- 成品在合理可預見正常使用情況下釋放出schedule II 物質並每年大於1頓於每個製造商或者進口商,則成品的製造商,或者進口商需進行該物質註冊
- 安全資料表(safety data sheet, SDS)
- Schedule II 以及危害物質的通報者,被要求維護及提供最新SDS給下游物質使用者
- 成品中若含有schedule II 物質大於濃度1%(w/w),製造商或者進口商被要求維護及提供最新SDS給成品使用者
- 所有通報者以及下游使用者,當有新的危害資訊並會影響到風險管理,應當更新SDS,並使其可被獲得。
優先物質(priority substances)其包括CMR category 1或2,持久性生物累積毒性物質(PBT),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積性物質(vPvB)以及Schule II物質,一旦優先物質被禁用,製造商、進口商,國外廠商授權代表如果想要繼續使用被禁用物質,必須提出授權申請,取得限定時間使用。
最後再提醒您,成品製造商或者進口商,須注意成品是否含有schedule II物質濃度大於1%(w/w),如果有,需提供最新SDS給成品使用者。
更多細節請參考法規草案:Draft Chemicals (Management and Safety) Rules, 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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