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歐盟委員會的提議,將修訂2030年與2040年包材的再生材料含量與可回收性目標門檻
根據歐盟委員會的提議,包材的規範將會有新的目標,包括重複使用和再生材料含量。這些新目標的設定旨在加速循環經濟的發展,並推動包材的可持續性。具體而言,歐盟在修訂的規範中設定了2030年和2040年的再生材料含量目標,並針對包材中再生材料的含量設定了門檻。
在包材中,塑膠是最常見的材料之一。塑膠包材在規範中受到特別關注。這是因為塑膠在包裝領域中佔有重要地位,但同時也是一個引起廢棄物和環境問題的主要來源。
以下是SGS為您整理並列舉出塑膠包材相關的最新法規資訊
2030年1月1日
- 塑膠飲料瓶和PET接觸敏感包材需含有30% 再生塑料
- 其他接觸敏感包材需含有10% 再生塑料
- 其他包裝需含有35% 再生塑料
2040年1月1日
- PET接觸敏感包材需含有50% 再生塑料
- 塑膠飲料瓶與其他包材需含有65% 再生塑料
歐盟的可回收目標與影響
根據歐盟循環經濟發展行動計劃,到2030年所有包材都必須是在經濟可行的條件下可回收或可重複使用的。因此,為了符合這一目標,歐盟委員會提出了一系列的法規措施,將對包材產業產生重大影響。包材製造商和相關企業將需要調整其生產和供應鏈,以符合新的目標和要求,同時也為包材行業帶來了機遇,鼓勵創新和開發更環保的包材解決方案。
包材產業的調整與機遇
其中,為了評估包裝材料的可回收性,歐盟委員會建議將其分為五個等級評估,以促進可持續包裝的發展。這一評估標準的建立,將對其他出口到歐盟的國家的包裝產品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包裝產業需要了解和遵守這些定義和相關的認證標準,以確保產品的可回收性符合歐盟的要求。
歐盟法規推動包材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總結來說,歐盟的新法規目標和門檻旨在推動包材行業的可持續發展,降低塑膠包材的使用量和廢棄物產生,並促進資源的有效利用。這些法規措施將對包材製造商和相關企業產生重大影響,需要進行相應的調整。同時,這也為包材行業帶來了機遇,鼓勵創新和開發更環保的包材解決方案。對於出口到歐盟的國家而言,了解和遵守歐盟的評估標準和認證要求是非常重要的,以確保產品的可回收性符合相關規範。這是實現更環保未來的重要一步。
SGS能為您提供的服務與附加價值
包材可回收性評估
SGS提供包材可回收性評估服務,可以經過評估測試後得到相關的報告,協助您更容易通過相關法規的要求。
再生材料含量驗證服務
SGS提供再生材料含量驗證服務,確保再生材料來源可驗證,並透過原料追蹤和生產資料比對來驗證製造商宣告的再生材料使用量的正確性。當產品通過驗證後,您將取得證書和SGS綠色標章,以符合買家和法規的要求,並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