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態度堅決,明年1月開始PFOA管制
日本於 2024 年 11 月 15 日宣布將 138 種 PFOA 相關化合物納入化審法(CSCL)規定的第 1 類特定化學物質。新法規將於 2025 年 1 月 10 日正式生效
PFOA 禁令的背景與日本政府的立場
由於先前斯德哥爾摩公約第九次締約國大會決議將全氟辛酸(PFOA)、其鹽類及其相關化合物列入公約附件A列管,並給予特定豁免。
對此,日本政府就 PFOA 禁令於 2024 年 9 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儘管許多企業和相關人士呼籲延長禁令的過渡期,日本政府在此問題上的立場仍然相當堅定,強調禁止這類化合物對環境與人體健康的重要性。
化審法新增列管化合物及影響
2024 年 11 月 15 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經濟產業省與環境省聯合宣布,將 138 種 PFOA 相關化合物指定為《化學物質審查及製造等規制法》(CSCL,以下簡稱「化審法」)中的第 1 類特定化學物質。這些化合物將作為第 35 項新增列入第 1 類特定化學物質清單,並於 2025 年 1 月 10 日正式生效。該禁令將對化學物質相關產業及其產品製造產生重大影響,企業需及時調整供應鏈和生產流程以符合法規要求。
SGS 協助企業符合日本法規
針對日本化審法第 1 類特定化學物質,SGS 為您簡要說明法規要求,並整理本次法規修訂重點如下,詳細資訊請以日本官方公報為準。建議相關企業在進駐日本市場時,應全面審核供應鏈、確保不使用被列管的化學物質,並積極應對目標市場對於有害物質的管控要求。SGS 擁有廣泛的服務網路、專業的技術團隊及實驗室設備,為企業檢測產品中是否含有化審法禁用的第1類特定化學物質,並核發測試報告,協助您順利進入日本市場。
日本化審法對第1類特定化學物質的法規要求
根據日本化審法,第 1 類特定化學物質指具有以下特性且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長期危害的物質:
- 持久性(難以自然分解);
- 高度積累(易於在生物體中累積);
- 對人體以及環境具有潛在毒性。
對於此類化學物質,法規原則上禁止其製造、進口、使用,同時也禁止進口含有此類化學物質的產品。
日本化審法本次修訂重點
- 修訂《化學物質審查及製造等規制法》,將以下物質指定為第一類特定化學物質:
- 具有支鏈結構且含八個碳原子的 PFOA 及其鹽類;
- 與 PFOA 相關的化合物,例如全氟辛基碘(又稱 PFOI)、8:2 氟碳醇(又稱 8:2 FTOH),以及含有七個碳原子的全氟烷基基團並直接與碳原子相連的化合物,且因自然化學反應生成全氟辛酸或具有支鏈結構且含八個碳原子的全氟烷酸的化合物。
- 禁止進口含有以下 PFOA 相關化合物的八種指定產品:
- 纖維保護劑及防水、防油、防污劑;
- 經過防水或防油處理的地板覆蓋材料;
- 經過防水或防油處理的衣物;
- 消泡劑;
- 經過防水或防油處理的布料;
- 光纖及其塗覆劑;
- 地板蠟;
- 滅火器、滅火劑及滅火泡沫。
- 禁止進口含有 PFOA 異構體及其鹽類的以下 13 種產品:
- 經防水或防油處理的紙張;
- 經防水或防油處理的布料及衣物;
- 清潔劑;
- 用於半導體製造的抗反射劑;
- 塗料及清漆;
- 防水及防油劑;
- 黏著劑及密封填料;
- 滅火器、滅火劑及滅火泡沫(用於滅火器中);
- 碳粉;
- 經防水或防油處理的地板覆蓋材料;
- 地板蠟;
- 專業用途的攝影膠片;
- 暫時允許含有上述物質的滅火器、滅火劑及滅火泡沫繼續使用。
- 針對醫療設備行業和製藥行業之過渡性措施:
- 允許在 2025 年 12 月 3 日前,使用 8:2 FTOH 生產侵入式及植入式醫療設備;
- 允許在 2036 年 12 月 31 日前,使用 PFOI 生產用於藥品的 PFOB;
- 公司可於施行日之前申請 PFOI 及 8:2 FTOH 的製造許可,並於核准當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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